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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
主管交待工作後,
被交待的同仁應該要去完成工作.
但完成的定義,因人而異,
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要獨自完成,不假他人之手.
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要大家一同努力,
也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把工作分配出去.
在公部門常見的就是把工作分配出去
舉幾個簡單的例子
1.
同事A接到要訂開會便當工作,
同事A便打電話找同事B,說同事B上回訂的便當不錯,請同事B幫忙訂便當,並送到指定會議室,當然....同事A及同事B都獲得便當一粒
2.
同事A收到要召集各單位開會的通知,
同事A便打電話找同事B,請同事B去訂會議室,再打電話給同事C,請同事C去發開會通知,再打電話給同事D,請同事D去做會議紀錄,再打電話給同事E,請同事E去訂便當,再打電話給同事F,請同事F去裝水.
上頭的情境,同事A已將自己變身為發包工作的主管了.所以當中間有件事出包沒有做好時,不會是同事A的錯.
話又說回來,
在公部門,心境要調適.
當人家交待工作給你時,你要運用智慧跟資源,趕快把工作分配出去.
當工作出問題時,一定是叫你做的那個人錯.
當工作完成時,要記得主動邀功,不然人家不知你分配工作也很辛苦的.
但...記得,凡事都是結果論的.
不在乎你做多少功,只在乎你有沒有完成.
所以一件事你可以苦哈哈的自行完成,
也可以分配出去,要大家去完成.
高階主管發包給中階主管
中階主管發包給基層主管
基層主管發包給員工
員工發包給員工或廠商
也就是說要將自己化身為交辦工作的人,而不是作事的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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