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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

主管交待工作後,

被交待的同仁應該要去完成工作.

 

但完成的定義,因人而異,

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要獨自完成,不假他人之手.

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要大家一同努力,

也有些人認為完成就是把工作分配出去.

 

在公部門常見的就是把工作分配出去

舉幾個簡單的例子

1.

同事A接到要訂開會便當工作,

同事A便打電話找同事B,說同事B上回訂的便當不錯,請同事B幫忙訂便當,並送到指定會議室,當然....同事A及同事B都獲得便當一粒

 

2.

同事A收到要召集各單位開會的通知,

同事A便打電話找同事B,請同事B去訂會議室,再打電話給同事C,請同事C發開會通知,再打電話給同事D,請同事D做會議紀錄,再打電話給同事E,請同事E訂便當,再打電話給同事F,請同事F去裝水.

上頭的情境,同事A已將自己變身為發包工作的主管了.所以當中間有件事出包沒有做好時,不會是同事A的錯.

 

話又說回來,

在公部門,心境要調適.

當人家交待工作給你時,你要運用智慧跟資源,趕快把工作分配出去.

當工作出問題時,一定是叫你做的那個人錯.

當工作完成時,要記得主動邀功,不然人家不知你分配工作也很辛苦的.

 

但...記得,凡事都是結果論的.

不在乎你做多少功,只在乎你有沒有完成.

所以一件事你可以苦哈哈的自行完成,

也可以分配出去,要大家去完成.

高階主管發包給中階主管

中階主管發包給基層主管

基層主管發包給員工

員工發包給員工或廠商

也就是說要將自己化身為交辦工作的人,而不是作事的人.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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